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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 11家二硫化碳企业全部停产

发布时间:2016-07-16       來源: 投稿     作者:

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市严查全市二硫化碳企业。经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多次现场调查后,目前,全市还在生产的7家二硫化碳企业,根据监测情况已经全部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实施停产整治。至此,全市11家二硫化碳企业全部停产。

    

去年以来,环保部门不断接到有关反映我市二硫化碳企业采用淘汰污染工艺违法生产的信访举报,我市环保部门及时对这些企业来加以监管和整治。

    

记者了解到,经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多次现场调查,全市11家二硫化碳企业,由于事故、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及自身其他原因停产的有4家,还在生产的企业共有7家,其中阳城县4家,陵川县3家,均办理过环保审批相关手续并领取了排污许可证。去年5月16日,阳城瑞兴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7家企业全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停产整改,并通过所在县安监部门组织的复产验收恢复生产。

    据了解,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二硫化碳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今年4月份,我市环境监测站在委托专业的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再次对正在生产的所有二硫化碳企业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数据和现场督查情况,市环保局于6月6日分别对阳城县、陵川县环保局下达了《加强二硫化碳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目前,阳城县、陵川县环保局已根据监测情况,依法对7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实施停产整治。

   

 市环保局表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责成阳城县、陵川县环保局继续加大对二硫化碳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开展整治。对于被责令停产整治后拒不停产或者擅自恢复生产的,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后跟踪检查发现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相关链接

    

7家二硫化碳生产企业情况

   

一、阳城县马坡青青化工厂,在2016年6月4日-5日的监督性监测中1#燃烧室二氧化硫、硫化氢超标,2#燃烧室烟尘、二氧化硫超标。阳城县环保局于6月2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11万元。

    

二、阳城县煜杰化工厂,在2016年6月4日-5日的监督性监测中1#燃烧室硫化氢超标。阳城县环保局于6月2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11万元。

    

三、阳城县恒利化工厂,在2016年6月4日-5日的监督性监测中1#燃烧室二氧化硫超标,2#燃烧室烟尘超标。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二硫化碳、硫化氢、颗粒物均超标。阳城县环保局于6月2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11万元。

    

四、阳城县长通化工有限公司,在2016年6月5日-6日的监督性监测中2#燃烧室烟尘、二氧化硫、硫化氢均超标。阳城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11万元。

    

五、陵川伟鼎化工有限公司,在6月1日的监督性监测中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浓度超标。陵川县环保局于6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2万元。

    

六、晋城市大宏实业有限公司陵川化工分公司,在2016年6月1日的监督性监测中各类污染物排放均达标。陵川县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渣临时堆存未按要求采取三防措施等问题已依法立案处理,并于2016年6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2万元。

    

七、陵川县同心化工有限公司,在2016年5月30日的监督性监测中2#燃烧炉烟尘超标、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二硫化碳、硫化氢浓度超标。陵川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产整治,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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